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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国家公园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设立的首批国家公园,是我国唯一一个既是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又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的国家公园,有着地球同纬度现存面积最大、最典型、保存最完整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武夷山国家公园考察时指出,“武夷山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福建省南平市始终牢记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面、系统推进生态司法示范区建设,持续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和全链条治理体系,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探索以法治之力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之美,奋力谱写法治护航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新篇章。 下好立法防范“先手棋” 织密生态守护之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法规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立规矩、划边界的作用。南平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放在突出位置,积极配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制定出台《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建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构建起与江西省协同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共保、共管、共享的立法格局;自设区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7部,在全国首创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海绵城市立法实践被全国推广,生态立法成为南平一张名片。 坚持系统立法。采取“1+N”模式,分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系列立法,即制定一部基础性、主干性的“母法”,跟进N部配套性、专项性的“子法”,串珠成链,形成体系,增强生态立法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 突出特色立法。立足山区特色,将立法权与重大事项权联动,通过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定,为流域保护、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以下简称“环带”)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例如,2022年立足南平“一江八溪连十城”特殊生态地位,采取“跨区域联动”方式推进协同立法,作出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构建起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格局。 聚焦重点立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施行“一事一法”,填补上位法和政策空白点、盲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例如,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保护百处水源点;制定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守护千里河岸带;制定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呵护万顷绿地网,以良法引领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打好执法打击“主动仗” 绷紧生态守护之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的关键环节”。南平市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执法蓝”守护“生态绿”。 推动从“单一式执法”向“整合式执法”转变。以武夷山国家公园红线为基准线,在1001.41平方公里的国家公园福建片区外,划定4252平方公里的协调保护区、融合发展区,用“环带”“外圈”更好地保护国家公园“内圈”,并在“环带”区域率先探索生态联合执法、“林长+河湖长+公检法三长”协作机制,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以“国家公园”命名的人民法庭,有力破解武夷山国家公园内多头管理、生态案件执法权责不清等难题。南平市公安机关推广“生态警务”机制,在福建省率先成立由森警部门牵头,治安、技侦、网安等部门组成的市县智慧生态警务分中心,专区专岗、专班专线,统一受理流转、跟踪处置生态警情,全天候为生态职能部门、基层一线提供法律咨询、技术支撑、情报支持、区域协作等服务。南平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林业局、属地政府协同配合,深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治等联合执法,治理松材线虫病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南平市积极推动属地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与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武夷山国家公园分局、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的资源和力量整合,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环带”从内到外的全方位立体化保护。 推动从“专项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变。组织开展集中专项和常态化执法行动,依法对毁林种茶、占用保护耕地、重要水(流)域乱采砂石、非法电鱼狩猎、生物侵害、排污倾倒等重点问题进行执法,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提档升级。2020年5月以来,南平市与福建省林业局联合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并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公园等4方面14部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81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集中交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使,对乡村规划区内“两违”、茶山整治实行公园管理局和地方有关部门联动常态执法。 推动从“传统手段执法”向“信息技术执法”转变。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整合“雪亮工程”“智能天网”“国家公园智慧管理平台”等智能化大数据平台,创新开发推广“守山护林巡河”生态警务作战平台,推广应用视频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技术,强化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比对,实现生态要素“一屏展现”、情报“一网感知”、指令“一键下达”。2024年以来,全市接处警快速反应率99.56%、满意率99.77%,均居福建省前列。强化“网格化+人防+技防”管理,将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引入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森林防火、盗伐滥伐、非法捕捞狩猎、排污倾倒等行为的巡查力度,打造立体生态巡护模式。 弹好司法整治“协奏曲” 扭住生态守护之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南平市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持续夯实绿色本底。 >>2023年3月22日,由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闽赣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工作座谈会在武夷山市召开。 陈宇琦/摄 以组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综治中心联盟为抓手,协同推进整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强跨区域政法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依托南平市综治中心,以武夷山国家公园覆盖的4个县(市、区)、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触角,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上下互通、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武夷山旅游巡回法庭、森林派出所、公安警务室、武夷山景区148法律服务中心、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等基层政法单位衔接,推动政法及有关单位与基层党组织、社会力量协同发力,通过大力推行“七联”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议事协商、研判联调、检查督导、指导推进等工作,有效化解了武夷山国家公园涉茶场、涉山地等自然资源权属方面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了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生态环境美的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全力打响武夷山国家公园“枫桥经验”新品牌。 以创建闽赣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为牵引,协同推进整治。积极推进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推动闽赣法院、闽赣检察院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快取证、快移送、快审理、快判决”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编发《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资讯简报》,发布闽赣两地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互学互鉴、多元共治。2023年3月以来,闽赣两地检察院打击整治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内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其“环带”区域珍稀野生动植物、流域水系保护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以深化“一中心一平台一队伍一载体”建设为补充,协同推进整治。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持续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实战化运行,加快县、乡两级政法资源、行业资源和调解力量入驻,推动群众诉求和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一站式”全链条解决;完善“涉稳风险隐患信息化平台”功能,推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摸排”无缝衔接,加强涉生态环境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打造智能化、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落细落实平安指导员工作机制,加强激励和保障,推动更多法治专业力量向生态环保领域聚集,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绿色发展中的问题;深化推广“吃茶话事”制度,充分运用“把茶泡开、把话说开、把心结解开”工作法,在与群众品茶交流中宣传政策法规、调处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等,打造具有闽北特色的“绿色枫桥”品牌。2023年下半年,南平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成效率居全省第一;2023年,南平市群众安全感居全省第一。 管好守法修复“责任田” 夯实生态守护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南平市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努力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创新生态修复形式。推行“认罪认罚+修复保护”机制,创新设立“补植令”“管护令”制度,探索增殖放流、巡山管护、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多种修复形式,构建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格局。南平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不断完善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模式,与南平市林业局共同出台《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试行)》,全面推广“检察绿碳”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全市共办理生态修复案件317件375人、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资金557万余元、补植复绿755亩;办理认购碳汇案件29件,认购金额近34万元。南平法院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坚持因案施策,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创新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令被告人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逐步推进“碳汇认购”“从业禁止令”等新型修复模式,为推进不同生态系统有效修复提供更多可选方案。 加强生态修复监管。出台《南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指引(试行)》,设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专项基金,建立补植复绿保证金机制,引入林业碳汇、生态修复等惩罚性赔偿制度,给予涉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制裁的同时,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健全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行政非诉案件“四合一”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线上直播庭审等形式,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起到有力震慑和教育作用。南平法院系统在全国率先探索林业碳汇赔偿机制,依法将无形财产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变现,用于清偿债务,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碳执行”案件。顺昌法院审理的吴某辉滥伐林木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开展生态修复教育。建成武夷山国家公园森林生态修复(教育)基地,打造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示范样本”。推动建阳区等地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生态修复暨检察碳汇林”修复基地、林业碳汇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基地,实现警示教育、修复治理和普法宣传的有机统一。 打好普法教育“组合拳” 铸牢生态守护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南平市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引导闽北人民根植生态守护的法律基因。 培育弘扬生态文化。注重将以法教人与以文化人相结合,倡导朱子的“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的生态保护理念,发挥武夷山千年摩崖石刻中镌刻的禁樵令、禁渔令等古时法令制度的作用,总结运用“问源、扬和、谕理、循法”的“朱子·家”八字审判工作法,传承弘扬“正、清、俭、静”的“朱子·茶”法院廉洁文化,指导基层将生态保护内容列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创新推出“朱子爷爷普法小课堂”“吃茶话事”等新载体、新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生态法治故事,引导群众涵养生态道德,深化保护生态的实践养成。 强化生态法治供给。将生态法治宣传纳入《法治南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纳入重点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在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中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升各相关部门依法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 创新生态法治宣教。建成全国首个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打造集“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文化推广、保护体验”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司法展示平台,完善提升县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功能,通过开设生态保护校本课程,开展生态研学旅行等宣传普及、解读阐释活动,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在法治护航下,南平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数量位居全国前三,森林覆盖率78.89%,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全优,空气质量连续9年居全省第一,PM2.5浓度优于欧盟标准,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最高达每立方厘米13.8万个。武夷山国家公园地表水、大气各项指标均保持国家一级标准,生物多样性纪录持续刷新,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新发现武夷林蛙、雨神角蟾、福建天麻等44个新物种。高品质生态环境也支撑起绿色高质量发展,2014年至2024年“活优富美”新福建建设十年来,南平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248.82亿元增至227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78万元提至3.4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14∶1优化为1.84∶1,“五个一”生态优势产业总产值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60%,获评全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等一批国家级绿色金字招牌,落地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等一批绿色项目,“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荣获“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自然守护类别年度大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道路越来越宽广,建设美丽南平的愿景正在变成现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新征程上,南平市将牢记嘱托,把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作为“国之大者”,以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以良法善治守护闽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南平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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