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因为临近春节假期,所以放假前我们将更新完《条例》的第一章,也就是到下一讲为止。因为《条例》体量较大,全部更新完成预计在上半年之内,如果您是在安排本单位党组织学习,请适当做好规划。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第一章的第四条。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这次学习的内容是第二条和第三条。
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上一讲咱们曾经提到,本《条例》内容的体量非常大,有多大呢?一共分了三编,第一编是总则,共五章四十八条;第二编是分则,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第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编是附则,从第一百五十五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题目阅读),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24年1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由此可见,对该《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将是各级党组织2024年的重要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毛翔报道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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